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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享受分级,消费炫耀主义下的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0:09 国际在线

  作者:王伟

  众所周知,国家法律明文禁止香烟商做广告,然而,同样的也是世人皆知,好象没有哪家香烟生产商遵守这个法律规定。我们纵然可以不惮其烦地引用马克思的“利润论”来警醒,但这却不能成为相关部门不作为的理由。

  就目前所见的大多香烟广告来说,鉴于其非法性决定的半遮半掩的窘态,其广告语大多平庸,或许正是这种常见的平庸衬托了这则香烟广告的新奇和大胆:

  9月8日,笔者在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看到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9月10日人民图片网)

  或许是香烟广告的司空见惯,看到这则新闻,笔者第一感觉是无动于衷——连世界冠军刘翔都难以克制对金钱的诱惑而甘为香烟商代言,如果我们还对以政绩为王的地方政府苛责过严,显然是对牛弹琴——然而,对这家卷烟厂精心谋划的广告语——“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笔者还是由衷钦佩:钦佩,并不仅仅源自其新奇和大胆,而在其摸准了消费炫耀主义和权贵阶层的结合点——而我们正可以通过这个点,以点连线,以点带面地探讨问题。

  不可否认,享受是人的本能——尽管在某些领域,如理想层次上,苦行僧主义并非一无是处,但就整个人类的发展来说,苦行僧主义并不可取——没有了消费,自然就阻碍了生产,生产萎缩进而进一步抑制消费,经济不景气,造成社会后退,这是不言自明的。但消费带来的享受,如吸烟带来的快感,是否可以分级——分为平民级,村长级……乃至厅局级,则是难以用技术来衡量的,因为消费有偏好,而人的偏好的是不同的。

  明乎此,“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分明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诱导。但这种自欺欺人,却又绝非空中楼阁,因为一些人,尤其是高级官员和新兴富人在消费上确实采取了炫耀主义这种倾向:以大、多、贵……来显示自身的尊贵和满足虚无缥缈的虚荣心——住房动辄几百平米,办公楼豪华气派,车子要几十万的,一顿饭要几千元,酒喝最好的,烟吸极品的,等等,否则就掉了身价。

  有需求就有市场。那种无孔不钻的商业精神自然不会放过绝妙的赚钱机会,极力迎合,大肆吹鼓这种消费炫耀主义,就是他们的工作。于是极具反讽意味的一幕发生了:在推翻了权贵等级社会的100年后,我们看到、听到各种各样的等级思想在复辟,“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只不过万般之一种而已;而商人的这种迎合恰恰如火上浇油,新兴权贵的消费欲望,自然愈发而不可收。

  一般来说,现代社会中个人的行为无需他人置喙。然而,笔者不得不说的一个事实在于:消费炫耀主义带来的不仅仅是资源的浪费,更可怕的是与之俱生的腐败。“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固然可以理解为富人吸之后的享受级别,但谁又能保证厅局级,乃至科处级的官员不以此为享受追求的目标呢?很显然,100块钱一包,不说寻常百姓消费不起,就是这些厅局级乃至科处级官员,如果没有腐败,没有公款,单凭他们的合法收入,又有几人享受得起呢?推而广之,是不是还应推出“某某——省部级乃至元首级的享受”的香烟呢?

  很显然,香烟广告本该禁绝,这种为消费炫耀主义推波助澜的无良香烟广告更该禁绝——为节约资源计,为树立积极的消费观计,为最大程度上约束公务员腐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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