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区:人大干部任前考法不及格不予任命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4:29 人民网 |
人民网9月11日讯泉州市泉港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探索和实践,逐步规范任命干部的程序,把具备法律素质作为任命的必备条件之一。自2005年8月开始,已对3批18名人大、政府、法院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为使考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区人大常委会专门购买了一套人大及“一府两院”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智能管理系统,按人大、政府、“两院”等不同类别,从题库中随机抽 取试卷,进行考试。事前,向拟任命人员发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书面通知,明确考试范围、内容及时间地点,并提供学习资料,编印常用法律法规小册子,让参试对象有一星期左右的复习准备时间。考后,考试成绩在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及格以上者方可通过任命,不及格者允许再补考一次,若两次考试均不及格,则不予通过任命。这一举措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人大和“一府两院”干部认真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王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