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发表评论: 评审办法如果不改 小学老师难评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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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本报今天消息《检察日报》今天发表评论称:评审办法不改,小学教师想当副教授很难! 评论称,新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自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今后小学教师也可以参评副教授。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教育部有关人士解读新《义务教育法》时透露了这一消息,并称这“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 长期以来,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就是“小教高级”,如果对应相当的级别,“小教高级”只不过相当于“中教一级”,或者大学里的“讲师”。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如果终身从事小学教育,不管取得怎样的成就,顶了天,只不过混个“中级”职称。 在职称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待遇”的情况下,这对小学教师而言显然有失公平。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教师也可评定副教授,就是对以往这种过失的一种校正,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如果不对现行的职称评审办法进行改革,这个规定还难以发挥积极作用。按照现行的职称评定办法,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以及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若干篇等等,但是这些条件对于多数小学教师来讲是有些苛刻的。 因为小学教师工作在最基层,他们的专业化程度的确不算太高,但是他们需要对数学、语文、科学、社会等各学科知识都有所涉猎,而这种博而不精的状况是基于小学阶段教育的特殊性而决定的,如果让他们像大学教师那样为了评职称而读外语、学计算机,势必对课堂教学造成影响,进而也会对小学生们的教育质量造成影响,这与国家立法鼓励小学教师当高级知识分子的初衷相悖。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