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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收进2.7万元房租玩“隐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4:57 新民晚报

  本想用几年打工积蓄下来的辛苦钱做点小生意,不料店是开出来了,钞票却被骗去不少。日前,读者张玉群致电本报,讲述租房被骗的遭遇。

  张女士是外地来沪打工者,经过几年打拼,积蓄了一点钱,想自己开间服装店,做点小生意。今年5月,张女士的同学在平型关路看见有门面房转租的消息,便陪她前去察看洽谈。接待她们的人说自己也是房客,要等房东来谈。一星期后,“房东”带着房屋产权证复

印件、身份证等证明前来。商谈后,双方签了合同,每月房租6000元,3个月一付,并付1个月押金。张女士共付了2.7万多元,其中包括委托“房东”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谁知,服装店开了近一个月,又有房东来向张女士收房租。了解后得知,先前那个是二房东,他与房东签定的合同快要到期,便想出转租房屋的办法。二房东骗取钱款后,已溜之大吉。张女士说,当初签合同时,虽然看出产权证上的姓名和二房东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但因借房心切,加上对方说这里的许多房子都是由他搞定转借的,便打消了疑虑。张女士后来才知道,这个二房东已经骗了好几个人,她隔壁小吃店的老板也有类似遭遇。张女士经历了此事总算悟出一个道理,提醒大家吸取教训:借房时一定要查看对方房屋产权证正本,最好要与产权人签合同,这样可避免受骗。

  本报记者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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