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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孩子,请接受另一种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20:00 光明网
赵光瑞

  因为班里丢失了40元钱,还因为父亲“冒犯”了班主任的权威,1年前,年仅13岁的河北省唐山市第31中学八年级二班学生王洋,被老师组织全班同学“选举”为小偷。为了洗刷这个耻辱,王洋与父母不断上访,付出了辍学一年半的代价。(9月6日《中国青年报》)

  老师怀疑学生偷了钱,竟然引导全班学生“选举”出小偷,实在荒唐可笑。班主任

老师刘丽霞为了证明王洋偷了钱,拿了一把白纸条发到学生手上,并大声说,“我怀疑王洋当然有我的理由,我学过心理学,一看就知道是谁拿的钱。你们认为是谁,就写谁好了。”王洋就这样被“选举”为小偷。王洋同学的遭遇令人同情。

  在王洋和父母的不断上访下,“选票风波”涉及的学校一方当事人??校长、一位副校长、教导主任等,已被撤职、调离,班主任老师刘丽霞也被调离教师岗位,现在某工厂当工人。应该说,当地教育部门对“选票风波”是重视的,处理也不可谓不严肃。

  然而,王洋和其家长并不满意处理结果,非要当事老师等人在全校大会上道歉不可。王洋拒绝接受区教育局提出调整学校就学的意见,他整天“窝”在家里,专注地只做一件事:一遍一遍把自己的“不幸遭遇”,贴到各大网站的论坛上。王洋显然在走向另一个极端,对自己将来的人生越来越不利。

  当事学校方和老师,虽没有按照王洋及其父母的要求在学校大会上公开道歉,但有关人员已受到上级的撤职、调离处理,班主任也因此被免去了教师职务,这应该说是一种更加严肃的道歉。这应该是一种当地教育部门的道歉,是社会的道歉。在上面的“道歉”下,王洋的名声应该说已得到了改正,且是在一个更大范围的更正。

  在当事的学校领导、老师均被调离免职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要求他们回到学校,在全校大会上向王洋道歉,这样的要求不现实。或许,王洋和其家长认为,“选票风波”涉及的学校一方当事人虽都受到了一定处理,但却未在学校大会上向自己道歉。但是,这些人之所以被调离免职,全因“选票风波”引起,可以说他们已付出了待价,这应该说也是一种公道结果,为什么非要求公开道歉不可呢?

  小王洋今后要走的人生之路还很长,不能永远沉浸于“道歉”的阴影之中。人们处理社会矛盾,不可能都是一种方法。事务的变化发展,也不可能完全按照个人意愿来发展。社会已还给了小王洋公道,还要求当事个人在已付出待价的情况也要认个错,真的那么重要吗?也许,小王洋今后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委屈,难道一遇委屈,就一定要把自己的一生幸福赌上吗?生活中除了委屈,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我们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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