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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议:“职业讨债”需要制度跟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1:41 大江网-江西日报

  据报载,我国首批108名“商账追收师”经过正式培训,日前获得了职业培训证书。然而,工商部门立马明确表态,目前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声称,讨债人还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

  职业讨债人“应运而生”已有20多年,专家估计未来十年内将有80万人从事这一利润丰厚的行业。仅在北京市,目前就有300多家追债公司。三角欠债、连环欠债、一条绳子上

多个蚂蚱式的欠债……种种“债务链”大量、长期的存在,给职业讨债人以巨大的活动空间;然而,由于“法规不允许”,追债公司和讨债人长期处于“灰色地带”。

  面对这个现实,有关人士认为:“职业讨债人确实是存在的,我们认为它是一种岗位,但不是一种职业,这次培训只是从规范市场的角度考虑的,并不是所谓的职业资格认证,职业讨债人持证上岗更无从谈起。”有“岗位”而无“职业”、是“岗位”而非“职业”,这里的逻辑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职业讨债这个“行当”,公众也担心:法院依法执行债务清偿都不易,你一个“讨债人”靠什么追债?难道“讨债人”比法律还厉害?但不管怎么说,那么多讨债公司和讨债人的存在,是不容忽视与回避的,且发展趋势不是萎缩而是扩大,你若永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肯定不是个办法。

  一边培养了“商账追收师”,一边却无法承认其“职业存在”,这两者是无法长期存在的。现在,有关部门仅仅是简单地表态“职业讨债仍属非法行为”,这显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做法。所以,“职业讨债”迫切需要制度跟进。不从根本上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那么“职业讨债”这个“行当”将永远在“灰色地带”运行。所以,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来应对,否则拖得越久,将来的制度变迁就越被动、越艰难。对已经大量存在的“职业讨债”进行“跟进式”制度变迁,是有关监管部门的应尽之责。

  当然,这种“跟进”不是为跟进而跟进,而是通过“跟进”逐渐使“岗位”转变成“职业”,进而规范管理,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服务。

  雷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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