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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1:41 大江网-江西日报

  9月11日,本报B1版“我遭遇的价格陷阱”有奖征集活动刚一推出,就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短短一天,本报和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就接到多起投诉,内容涉及行政部门、学校、旅游、商业企业等多个方面。

  投诉:南昌市民李先生将车辆停放在位于北京西路的某机关大院约半小时,被收取2元停车费。可随后李先生发现,这个停车场并没有相关的收费许可证。

  调查:9月11日接到举报后,省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即前往该大院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自9月1日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单位所属大院设置为收费停车场,凡非本单位车辆或到该单位办事的车辆,进入该大院,一律收取一定费用。10天内,该大院停车场已违规收费600余元。

  大院停车场相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收费主要是为限制外来车辆进出大院。但价格执法人员表示,单位大院有权拒绝外来车辆进入,但不能以擅自收费作为限制手段。

  根据相关法规,设立收费停车场必须首先获得公安部门认可,同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将收费项目在停车场公示,还要到税务部门领取税务发票,方可开始收费。

  价格执法人员责令该大院停车场立即停止收费,退还了当事人的有关费用。

  提醒:今年上半年,价格部门已接到多起对停车场乱收费行为的投诉。消费者遭遇类似停车场乱收费行为,应第一时间拿到发票收据等凭证,然后向当地价格部门投诉。价格部门将依法为消费者维权。

  亲爱的读者,欢迎参与“我遭遇的价格陷阱”有奖征集活动。本报投诉热线:6849119、13870887622。同时也可拨打当地“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电话0791-6610018。

  在线投诉:大江网(www.jxnews.cc)今日连线频道、省价格监督检查网(www.jx12358.com)。

  本报记者李晚成 实习生方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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