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案让我丢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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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1:57 江南时报 |
案件·回放 8月18日上午,京城首例博客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同时,张明也在扬州市维扬区法院起诉沈阳侵犯名誉权。张明称,他承认博客应该是一个“自由、开放、共享的平台”,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自由发表言论,骂沈阳主要是“感到很气愤”。 沈阳是知名家庭博客,曾入选《互联网周刊》“108大虾”。沈阳称,他看到了许多署名“秦尘”(即张明)的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文章称其“没有完整的人格,制造垃圾没有价值”等。遂将张明与博客网一同告上法庭。 沈阳与张明,一个是资深网络编辑,一个是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虽相识不久却积怨已深。张明自称与沈阳在网络上相识是在2005年6月,沈阳将二人私下的QQ聊天记录发到网上,令他“感到很气愤”,他认为沈阳“嫉妒所有的网络新秀”,这就是二人网络PK的导火索。 张明说,今年6月,他按照约定来京与人民网签就业合同,但对方以“你现在还有官司”为由拒绝了他。“沈阳毁了我的人生。”目前他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对于沈阳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的要求,张明表示“赔不起”。 沈阳与张明的纠葛持续了14个月,双方的感受都不轻松。沈阳起诉张明的理由是张明的文章用词恶劣,使他的“名誉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写文章攻击别人时,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甚至发邮件给我的妻子,说的话很难听,我认为这是在离间我的家庭!”沈阳告诉记者,他会把关于本案的所有证据都放到自己的博客上,向公众和媒体公开。 “我真的很想哭,不止一次地想哭。我现在感到压力很大,尤其是心理上的,感觉快要承受不住了,我很想早点结束这样的生活。”张明告诉记者,他并不关心这场官司的输赢,因为“我已经没什么可输的了,我什么都没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沈阳是资历深厚的“老网虫”,他对博客的定义是“一个发布平台,公众拥有合法发布权”。不约而同地,张明也认为发布言论要“合法”。看来,各执一词的二人都期待法律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裁决。 张明承认自己有点太年轻气盛了。“我就是吃了年轻的亏,我脾气太急了,甚至可以说有点急躁。不过我不怕,我总有变成熟的一天,沈阳也总有变老的一天。生活再苦我也能挺下去,但有一点,我不能服输。” 白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