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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为假凶“昭雪”是一种耻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2:55 大河网-河南商报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焦华、王浩等4名青少年学生,其中张虎和张峰是亲兄弟。4人因被刑讯逼供受尽折磨,被关押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才重获自由。(详见今日本报A15版)

  又是等到真凶落网时,冤者才得以洗冤。去年,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法律终于还佘祥林清白的原因,就是因

为他当年的妻子还健在。佘祥林和湖南麻阳的滕兴善相比,是幸运的,因为佘祥林在狱中度过11年之后还能出来,而滕兴善因为一宗碎尸案早已被“正法”了,而当年的“被害人”也同样还活在人间。

  不论是佘祥林、滕兴善还是安徽巢湖的4名青少年学生,他们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不论是关了多长时间,也不论是被“正法”了,总还有“真凶”出来为他们洗了冤。可如果这些“真凶”还没有抓到或者还没有出现,佘祥林还会在狱中,巢湖4名青少年学生还会被关押,滕兴善即使死了还是背着一个杀人犯的恶名。

  让“真凶”替冤者洗冤,实在是件不幸的事,因为“真凶”的出现有时还是需要靠运气。还有多少含冤者等待着“真凶”出来替他们洗冤呢?笔者不敢妄加猜测。据报道,2004年,全国法院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16967件,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冤假错案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损害了整个社会。作为司法机关,处理任何案件都要慎之又慎,并要从机制和制度上“拾遗补阙”,从源头上力戒冤假错案的发生。

  ■徐经胜(媒体从业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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