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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价格服务“三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4:0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史力通讯员李璇)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从加强价格调控、整顿农村价费秩序等方面,对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等作出新的要求。

  各地和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价格调控,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努力保持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加强农资市场价格调控,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

发展的价格环境,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同网同价,完善农村公路客运价格管理、农村有线电视和文化事业收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村镇建设的价费政策。

  整顿农村价费秩序,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是价格工作另一重点。意见强调要加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整顿农村经营性服务收费,治理农村教育收费;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农民外出就业和创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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