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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5:09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9月11日电(记者邵文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并同时下发了《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和引导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其他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做好稻谷收购工作。各地要加强市场管理,严禁采取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的措施阻碍粮食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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