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民间讨债解禁为时尚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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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5:2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在中国,由于市场经济不完善及社会信用体系的缺位,导致市场交易过程出现大量债务纠纷,法制不完备及司法的体制困惑又导致“法律白条”成灾,使市场交易主体对法制效率缺乏基本信任,形成了遭舆论长期诟病的所谓“执行难”。然而,破解“执行难”所采用的办法,始终只能立足于体制内的修补。尽管“修补”的效果着眼于治标,但却是现有司法体制下无奈又“理性”的选择。否则,若允许民间“讨债公司”合法化,现有的司法“集权”必然会遭到挑战。 民间“讨债公司”20余年的非法生存,除了直接挑战现有司法体制外,也给社会治安生态带来巨大副作用。众多“讨债公司”雇佣的人员鱼龙混杂,甚至出现流氓打手、黑社会成员以暴力手段讨债。某些所谓“讨债公司”更是逐步演变成了涉黑组织,其所谓经营利润则成为涉黑组织的经济来源。 此外,民间“讨债公司”的生存就算有法可依仍然不够,还得由其他更广范围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生态环境为其良性运营提供制度基础。在中国,目前包括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内,还缺乏这样的“制度基础”。所以,民间讨债市场的解禁还为时过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