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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另一角度看高速公路变身晨练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00 光明网
乔太平

  据中央电视台8月31日《第一时间》报道:“早晨7点,记者在延安至安赛高速公路上看到,居民区旁边的高速公路竟然成了晨练场,刚过安塞南收费站,就看到不少人在高速公路上晨炼,完全不理会从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更危险的是,早晨的雾还比较大,能见度不到500米,来往的车辆时速都在80公里以上,可是人们好像并不在意,有的甚至还带着年幼的孩子一起翻越护栏。”近一个月来,网上类似高速路上晨练的消息就多达10多条。看了这些消息,不知人们作何感想?

  毫无疑问,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危险”、“不安全”。高速公路是禁止行人通行的,这是很基本的常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擅自进入高速路将被处以5元到50元不等的罚款。罚款不是目的,处罚的动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群众安全,是要限制行人上高速路。这里,就有一个如何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如何加强高速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问题,相关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姑且不论一些群众缺乏安全意识和有的交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下面从另一角度来看高速公路为何变身晨练场。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们早起晨练正是出于健康的考虑,此为其一;与此同时,却又有人把高速路当作晨练场。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看起来晨练是珍惜生命,但一把高速路当作晨练场就是对生命最大的危害。正因为有人抱着侥幸、头方便的心理,所以才发生多起类似高速路上晨练的新闻。除此之外,更为深层的原因却是,一些地方的居民根本就近找不到晨练的场所,多数晨练的居民名知高速路上危险,还是冒着生命危险上高速去一赌健康,这很值得我们深思。

  这些年来,我国群众体育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城乡居民健身场所仍然普遍不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较少,场地质量和档次较低,并且场地分布很不平衡,城市体育场地多于农村,沿海较发达地区多于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多于小城市和县城,这种状况客观上已经影响了全民健身和国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可想而知,如果居民居住地有设施条件比较好的体育场地和健身条件,居民也不会冒险上高速路的。改变群众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加强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科学规划,将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与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条件。二是深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推进体育资源市场化配置,广泛吸纳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源投资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场地。三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要立足现有资源,多方挖掘,多法并举,逐步改善本地本辖区体育场地设施。四是探索实施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的有效途径,做到全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共享,缓解群众健身需求与场地紧缺之间的矛盾。五是房地产商在小区和楼盘开发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居民健身问题,为居民提供合适的健身场所。

  高速公路是为行车而建的,不是行人和晨练的场所。期盼为广大健身的群众建设更多更好的体育健身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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