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举报涉刀枪犯罪奖励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谢联胜)昨天,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8月份全省社会治安警情播报。有关负责人指出,经过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粤鹰2”行动尤其是珠三角八市围剿街面犯罪战役行动,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街面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上月我省社会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如下:

  警惕柜员机上伪造取款通知。近日,广州市等地区发现一些通过在柜员机上粘贴伪造的“取款通知”诈骗的案件,犯罪分子在ATM网点柜员机上贴上“取款通知”,该“取款通知”盖有伪造的银行业务公章,内容要求取款的客户需将存款转账至其他账号方可提款,从而骗取客户的存款。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如遇此类情况,须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广东省公安厅再次强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继续有效。群众举报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群众举报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举报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此外,近期交易会展位诈骗发案较多,各地拟参展企业要注意防范,发现此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