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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入建筑工地抢设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勤毅、彭姣时 通讯员王创辉、段体操)昨天上午9时许,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抢劫盗窃团伙28人进行一审宣判。

  其中,该团伙主犯洪斌武被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主犯段绍军犯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0元;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从2005年10月1日到2006年2月13日,被告人段绍军、洪斌武等28人。时分时合,分工配合,共实施抢劫14起,盗窃1起,涉案金额达77万余元。这一抢劫盗窃团伙主要在东莞市石碣镇、石排镇、高埗镇一带的工地等处作案。

  2005年10月1日2时许,被告人段绍军、洪斌武组织郭平原、王小秋等人窜至石碣镇大王洲大桥下面的广告牌工地,抢走工地工人的手机一部、现金1380元及工地上一批机械设备,价值52235元。

  2005年12月31日5时许,被告人段绍军、洪斌武、王小秋等人窜至石碣镇沙腰村一建筑工地,抢走工地的电缆、电焊机、焊钳、水泵等财物,价值约78008元。

  2006年2月13日3时许,被告人段绍军、洪斌武、王小秋、李登华等人窜至东莞市石排镇横山村一家五金加工店进行抢劫。抢走现金及店内物品价值约11万元。

  法庭侧记

  父亲特地从家乡赶来

  当场老泪纵横

  记者在法庭现场看到被告人韩钢的父亲,韩老汉年近70,得知儿子被捕后,特地从老家赶来。

  他说韩钢从小人就很老实,从未做过坏事,今年2月6日才从老家来东莞打工,没想到到了11日就学坏了,还去抢劫。“现在他妈妈还躺在病床上,我都不敢告诉她儿子干了坏事。”

  当法庭宣判韩钢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时,韩老汉老泪纵横,不停地说:“5天啊换了10年牢”。

  押出法庭前对妻子说:

  “要把孩子教育好”

  被告王小秋的妻子也来到现场旁听,从她口中得知,王小秋自幼失去父母,没有读过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由于村里闹水灾,夫妻2人去年9月来东莞打工。

  “平时他也没说干啥去了,直到公安局来抓人,才知道他犯了事,早知道在家里干农活也不出来啊”,她伤心地说。

  王小秋先后参与了11次抢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当王小秋被押送出法庭的时候,对着妻子大喊“要把孩子教育好”!

  妻子边捶胸口边落泪:

  “老乡把他害了”

  据李登华的妻子介绍,他们一家3口都在东莞,李登华开摩的,自己和儿子在工厂打工。

  平时李登华和几个老乡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有时候也相互串门,“没想到这些老乡居然唆使他去抢劫。都是这些人给害的啊,”她边说边捶胸口。李的儿子很落寞地看着站在被告席上的父亲,没有说一句话。母子二人不停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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