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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超载捞“外快”副总“受累”遭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某客运公司因车辆严重超员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却没有及时整改,该公司主管副老总因而被交警部门予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据悉,这是自《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东莞市首例因超载不及时整改运输企业单位主管负责人受到处罚的事例。

  据交警部门介绍,东莞市某运输公司的6辆客车因严重超员被公安部专项行动指挥部

办公室多次纠查通报。随后,由交警部门牵头,组织了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对该公司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当天始发站记录,上述6辆客车出站时并没有超载,都是司机贪心捞“外快”,在沿途路上私自搭乘旅客而超员的。联合检查组要求该运输公司认真查找管理漏洞,迅速落实整改,但该公司并没有据此迅速整改。

  近日,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一名主管副总经理张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对超载车辆的司机、乘务员作出严肃处理。

  据悉,客运车辆超员是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一定不要乘坐超载车,同时如果发现超载车辆,可以拨打122进行电话举报,交警部门将迅速行动,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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