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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事后监管 国土资源部酝酿放权地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12 新华网

  

侧重事后监管国土资源部酝酿放权地方

  省级政府调剂土地的权力将得到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可投入更多精力到事后监管 史丽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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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9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三篇政策解释文章,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步骤,称《建设用地审批办法》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两个事关改革核心的操作办法正加紧修订中。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改革,省级政府调剂土地的权力将得到增强,而全部实际发生用地列入地方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将有效避免超计划用地的大量存在。

  “这将是一次对过去土地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全面修正,也必将对未来土地使用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一位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此次改革的核心落在地方政府的责权改革上,地方的执行情况将成为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点。

  建设用地审批放权地方

  国土部表示,将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但是城市建设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仍需报国务院批准。对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单独选址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国土部解释说,这样的调整主要考虑是: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地安排,有利于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在省域范围内,调剂、统筹土地利用的职能。而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宏观管理部门,则可以投入更多精力到事后监管上,加强和改善对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

  全部用地列入“计划”

  同时,《通知》明确“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强调“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这是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重大改革。”国土资源部就此表示。

  过去,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只是作为控制用地审批的依据,只管住了审批闸门,而审批以外的超计划用地大量存在。改革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作为所有实际发生用地的控制指标,从而实现对所有用地的计划控制。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表示:“今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相关税收,都将与实际用地挂钩,这是比较刚性的规定。” (记者 于兵兵)

  国土部:扩大省级政府统筹土地权力 强化监管

  近日,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土地管理进入深层调控环节,掀起新一轮的调控风暴。昨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专门撰文,为国土资源部落实《通知》精神定下基调,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转变土地管理观念、职能和方式,尤其是从注意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同时,孙文盛指出,从试点城市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可以承受调控措施带来的地价变动幅度。>>>点击详细

  国土资源部官员:用地管理必须实行领导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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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部长孙文盛:加强土地调控不会抬高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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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通过新华社全文播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的土地调控政策指向何方?它将对宏观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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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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