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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上将有健康劝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20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斌)从10月1日起,市民在酒瓶上可能看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诸如此类的劝说性提示。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新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代替《饮料酒标签标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首次以国标形式要求酒业在外包装上打出劝说语。

  市质监局提醒长沙的酒类生产企业:关注新标准的实施与使用,并严格按标准要求

进行生产、销售。

  啤酒瓶须有警示语

  据了解,国家标准中对企业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尽管目前处于非强制阶段,但仍有助于强化产品的人性化色彩。

  值得注意的是,从10月1日起,如果玻璃啤酒瓶标签上没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字样,生产企业就将被判犯规,因为这是强制性要求。据了解,省玻璃陶瓷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前日公布的啤酒瓶检测结果显示,20%的啤酒瓶不合格,导致爆瓶的一大原因就是颠簸、振动等外力所致,故新国标强制要求啤酒瓶必须有警示语。

  新国标有三大变化

  除要求标明“警示语”、“劝说语”外,新标准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饮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5%vol到65.0%vol改为0.5%vol以上;二是明确了强制标示、免除标示和非强制标示内容,明确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三是对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进行了说明,对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酒类,要求标示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燕京啤酒长沙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最近生产的啤酒酒瓶标签上已经使用了“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警示语。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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