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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市场化谨防服务价格失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2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昨天,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建设部正在制订相关文件,我国公用设施市场化改革的5年总体意见即将出台,要建立城市供水、公交、供气、供暖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规,也要引进世界上已经得到证实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相关制度、办法和技术。(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不用和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单是与社会生活的发展速度相比,当前公共设施的供给

跟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的要求也相差甚远。公共设施的老化严重、数量不够、质量较差等问题在每个城市都不程度地存在着。显然,让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介入公共设施领域是必然而理性的选择。公共设施市场化将会使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方式多样、运行效率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高效性优点也会自然体现。

  但是,在公共设施市场化推进整体社会福利的同时,必须要防止服务价格失控状态的发生。近一段时间以来,城市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以及公交等公共物品的价格升高,成为了城市中盛行的一种社会现象。因其而引发的各种听证会,被公众戏谑为“涨价会”,削弱了其本质意义上体现社会进步与正义的价值。公共物品的涨价,固然包含资源稀缺、物价上涨、供给成本增大等社会与经济因素,但公共设施的市场化推进也是不可忽视的涨价因素。这不仅因为市场化之后的公共物品设备更新、档次抬升、服务质量提高,还因为资本追逐利润的天然倾向。尽快赢利并扩展获取利润的空间,是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参与设施建设之后的合理选择。也就是说,他们会利用手中的各种资源来影响公共设施的价格制定。

  因此,在公共设施市场化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共设施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总体性社会福利的本质。政府提供合乎公众需求与社会发展的公共设施是其义务,采取何种方式不过是政府完成其本职工作的手段。无论由谁来提供公共设施的各项服务,政府都应该保证长期而连续的、普遍而合理的服务价格,不能因为参与主体的改变而改变公共设施的公共性质,从而以价格的急剧抬升来损害公共利益。换言之,在公共设施市场化的同时,包括价格、质量等方面在内的政府监管体制必须能够跟上发展步伐,从而保障社会整体福利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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