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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培训别成“厅局级享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见9月10日《成都日报》)

  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并且要经过组织部门审批,回来要作讲座、写报告、提建议……类似的规定,许多地方都有,但效果并不理想。应该说,该省出

台这一政策,其出发点是为了制止“出国腐败”,值得叫好。问题在于,“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其背后折射出来的东西让人不舒服。“一年不得超过一次”,说明此前有的干部每年出国不止一次。如果确实系工作需要,那么别说一年去一次,去两次也是应该的,有关部门又何必设限?如果“境外培训”只不过是摆上台面的理由,其真正目的是出国旅游,那么“一年去一次”就已经太多。再者,领导干部“一年不得超过一次”,这个有点暧昧的通知背后是否暗含了境外培训客观上成了干部福利,大家不要争不要抢,公平一点,一人一次?是否意味着只要你到一定级别,每年至少可以出国一次?由此想起最近媒体热议的“厅局级享受”广告事件。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某香烟品牌名字下面,赫然写着“厅局级的享受”六个大字。据悉,该品牌香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9月10日人民图片网)。

  “厅局级的享受”是个啥滋味?想知道吗?“一般人不我告诉他”,抽抽这个牌子的香烟就知道了。淡化“吸烟有害健康”,强化“官本位”,这广告商可真是精明到家了。100元一包的香烟,一般人抽得起吗?即使抽得起,舍得自己掏钱买吗?但那些不用自己掏钱就有人送上门者,肯定“抽得起”。想想看,多少潜规则暗含在“厅局级的享受”的虚幻中……。

  希望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能够名副其实,不要也成了“厅局级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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