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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征地补偿款 为谋小利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由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东平县旧县乡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秦笃行挪用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款一案,日前在东平开庭审理,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秦笃行有期徒刑五年。

  位于东平县境内的东平湖是南水北调工程济平干渠的起点,旧县乡尹村就坐落在东平湖畔。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后,国家征用了该村部分土地,并给予了征地补偿。2003年11月

5日,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位后,秦笃行利用担任乡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其中的20万元借给东平县一食品公司进行营利活动,直到2004年3月才归还,借款利息6000元被其据为己有。另外,秦笃行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该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返还款1万元。(胡爱精)

胡爱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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