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宁波象山人性化办案实现双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刘红新) 8月27日这天,家住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贤庠镇的周大爷刚放下象山县检察院打来的电话,心里就开始犯愁了。因为上山扫墓引起了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已经将他以涉嫌失火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打电话来就是通知他接受讯问的。

  “我都是90岁的人了,怎么去检察院呢?要是儿子在还能帮帮我,可他偏偏又出门

在外,哎!”周大爷正想得出神,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打开门一看,门口站着几个穿检察制服的人。检察官居然到家里来了。问清了缘由后,周大爷的眉头终于舒展了。

  今年以来,象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规范、文明、公正”的办案原则,着力推行人性化办案。他们专为像周大爷这样年纪太大或身患残疾的犯罪嫌疑人推出了“登门讯问”制度。

  除“登门讯问”外,该院还针对一些特殊情况,采取“延期讯问”措施,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高考前夕,该院审查了两起高三学生涉嫌犯罪的案件。为了不给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造成心理压力,影响其高考成绩,该院经研究决定,在高考前暂不对已取保候审备战高考的他们进行讯问,让其轻松“上阵”,待高考结束之后再依法进行讯问。如果案件时限超过一个月,就再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时限15天。

  对于情况特殊的犯罪嫌疑人,该院还会依据案情和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建议法院从轻作出判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该院尽量保证其监护人在现场,如果监护人无法到场的,则保证其近亲属在场;对初犯、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该院则依照教育、挽救的原则,对其实行不起诉。自采取上述人性化办案措施以来,该院公诉工作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曾祥生 刘红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