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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查什么一目了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今年以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在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意见书中列出不批准逮捕理由、需要补充阐述的问题、补充侦查的事项等内容——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吴琰春 王丹) “你局4月27日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牛某等4人涉嫌抢夺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牛某不批准逮捕。现将不批准逮捕理由及补充侦查意

见阐述如下:……”不久前,记者在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采访时,从该院今年17件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意见书中随手抽了一份意见书,看到了上面的内容。

  该院副检察长杨志钢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每一起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意见书都要包括不批准逮捕理由、需要补充阐述的问题、补充侦查的事项等内容,每份补充侦查意见书差不多都在1000字以上。这样就让侦查人员明白为什么不捕,还缺什么,下一步怎么办。

  他介绍说,多年来,该院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工作一直在做,但过去主要局限于对个案的引导,且意见比较简略,不捕理由常常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也因此戏言检察院的不捕理由是“八字方针”,说检察院只会做“判断题”,不会做“论述题”。这样严重影响了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给办案质量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今年年初,侦查监督科对几起侦查人员认为“没有问题”的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不断接到侦查人员询问缘由的电话。这让侦查监督科的干警感到工作还没有真正做到位,为此该科专门派人到各派出所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的内容包括:5个主办检察官小组与该区公安分局和公安公交分局的8个基层派出所、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等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情况,提供案件侦查方向;对不批准逮捕案件要详细说明理由及补充侦查意见,也就是从过去做“判断题”到现在做“论述题”;在个案引导的基础上,加强类案的研究和引导等。

  该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在案件数量上升、办案要求提高的情况下,今年1月至8月,经侦查监督科批捕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平均审查时间比前两年缩短了1.5天,其中两天内即提起公诉的案件占了56%;在审查起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也比往年同期下降了20%;17件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和翻供案件中,已判决的15件也均是有罪判决。

  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同时,该院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今年上半年,该院已立案监督3案4人,追捕1案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且件件有回复,有整改措施。

卢志坚 吴琰春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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