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暖气被淹主责自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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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58 沈阳网-沈阳今报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木地板翘起,墙壁涂料脱落。刚刚精装修一个月的单体别墅怎么变成这样了?“供暖公司试水也不告诉一声,我这2万多的损失咋办?”业主王女士将供暖公司告上法庭。 暖气试水没及时通知 2004年,王女士买了一套单体别墅,并进行豪华装修,可刚住进去一个月就被暖气水冲了。 “本来应该11月1日供暖的,供暖公司通过物业发了延期供暖通知,说有可能延后半个月,我就在15日、16日家里留人了,一直也没上水。”17日家里没留人,暖气这天上水了。王女士认为,苏家屯区供暖公司在暖气试水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应对自己家中的损失负责。 一审判决公司担主责 “我们已在小区公布了延期供暖半个月的信息,通知居民家中应留人。而且14日和15日,我们让物业公司两次电话通知她,告知暖气即将上水,但她的手机一直在关机。我们没有过错。”去年,王女士将供暖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供暖公司未按时供暖,且供暖时未尽通知义务,应对王女士损失负主要赔偿责任。王女士家的暖气未拧紧,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法院判决供暖公司赔偿王女士2万元损失的70%,1.4万元。 查出私改责任重新定 宣判后,供暖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我们发现王女士家对暖气进行了私自改造,造成了三楼贮藏间一组暖气下边两侧活接断开。这一点王女士也认可了。而这正是暖气跑水的直接原因。”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在双方签订的供暖合同中已约定,未经供暖公司同意住户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和改造供暖设施。所以王女士应对自家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供暖公司因对延期供暖未尽到通知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日前,法院改判供暖公司承担40%的责任,赔偿王女士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