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香烟也分厅局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06 南方日报

  画说

  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头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先不说烟草广告是否合法,“厅局级的享受”成了广告语,就已反映了扭曲的“级别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孔不入。这样的“绝品”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

  赵晓苏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