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也分厅局级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06 南方日报 |
画说 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头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先不说烟草广告是否合法,“厅局级的享受”成了广告语,就已反映了扭曲的“级别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孔不入。这样的“绝品”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 赵晓苏画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