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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财富增长最大化和利益分配公平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09 南方日报

  “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广东”征文

  陶君平

  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不仅是物质财富迅速增长和积累,而且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与转型,社会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

因利益分配不公导致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构建和谐社会,既要追求财富增长的最大化,又要追求利益分配的公平化;既要建立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又要通过民主、法治的方式,建立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容纳、规范、协调和化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冲突。以政府为主导,使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利益矛盾中求共存、在利益差异中求一致、在利益对立中求妥协、在利益冲突中求协调,预防和化解凸显的社会矛盾,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加快建设法治、廉政、诚信政府

  管理社会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政府的公共政策及其他制度是否公平,将直接影响着人与社会的和谐。当前在利益结构调整和利益关系变动中产生的种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对社会的治理存在着体制性障碍有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展结构失衡,即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三者之间不同步、不协调;二是公共政策偏颇,政府部门的某些决策有时受到少数利益集团的影响,忽视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三是民主、法制不健全导致腐败蔓延、监管不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今频繁发生的社会冲突事件,多数行为者不是针对现存制度和政府的,而是力图依靠政府和现存制度去追求自己的权益。因此,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实现政府的公共治理和谐,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深化改革,把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从根本上克服体制障碍,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化“剑拔弩张”为“握手言和”

  社会公正是实现利益均衡和社会和谐的伦理基础。我国当前利益格局的失衡主要源于社会资源和权力分配的不公正,由此形成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方面的能力差异与失衡,这是导致贫富差距悬殊的根本原因。一些在旧体制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直接将权力、地位等优势资源转化为财富;一些暴富者迅速膨胀的财富往往既不是来源于自身的贡献,也不是来源于合法劳动的合理回报,而是来源于诸如偷税漏税、走私贩私、权钱交易等不法行径。同时,城乡、区域、行业等之间形成的利益集团分化现象,是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公正问题凸显的又一重要原因。对此,如果政府调控能力不足,无法为弱势群体提供起码的社会保障,又对暴富阶层的高额收入未能进行合理的调节,甚至对非法暴利难以实施有效的惩治,那么就可能使社会弱势群体诉求无门,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从体制外寻找获得自身利益的途径。这不仅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甚至还可能造成社会动荡。

  当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利益诉求机制,强化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显得尤其必要。各级党委必须从基层抓起,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乡村、城市社区居委会主办、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网络,培育社会矛盾的层级调解机制。各执法部门和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了维权而采取过激、越轨行为。要善于化“剑拔弩张”为“握手言和”,既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又缓解社会矛盾。

  作者系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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