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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十年一刀:黄金月饼调戏了"月饼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18 东方网

  一盒中秋月饼,价格竟然高达3万多元,原来,这月饼不是用面粉和馅料做的,而是用极品黄金和高档白银打造而成!昨(10)日,今年中秋节的噱头之一“黄金月饼”,在成都市春熙路的一家金店悄悄上市,面对“天价月饼”的质疑,该金店一位负责人表示,黄金月饼不是食品,因此不受国家月饼新标准的限制,反而具有收藏价值。(9月11日《天府早报》)

  尽管国家《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标价数万、极其豪华的“黄金月饼”还是如其而至。颇为喜剧的是,此次商家推出“黄金月饼”竟称“黄金月饼不是食品,因此不受国家月饼新标准的限制,反而具有收藏价值”,事实令人哑然。虽说和传统月饼最大的区别是,“黄金月饼”不能吃!但以笔者看,“黄金月饼”的功能跟过去那标价奇高的“天价月饼”之实质功能有多大区别呢?

  “黄金月饼”之所以招摇过市,丝毫不怕被指“豪华月饼”之嫌,主要在于其钻了国家《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的空子。《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是对月饼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比如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再比如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但是,却没禁止整个月饼都拿黄金来做。

  以前的“豪华月饼”之所以被各方垢病,是因为它的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起起商业贿赂,一起起见不得光的“权礼交易”,甚至一起起公款消费。那么,搭了“中秋节”之车、借了“月饼”之名的“黄金月饼”,就更有可能滋生腐败,更可能导致一起起非法的公款消费,更给一些留下了可趁之机。黄金可以打造成各种形状的饰物,但必须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和价值取向,并不戳击人性的软肋。反而观之,搭了“中秋节”之车、借了“月饼”之名的“黄金月饼”意欲何为呢?是不是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戏了?

  黄金本无罪,毫无节制的借题发挥则可能导致危害。鉴于此,笔者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下一次在修改《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之时,加上一条:任何商家和个体,不得假借“月饼”之名,制造各种实实在在的“天价月饼”,比如“黄金月饼”。另外,那些自以为异常精明的商家,耍噱头别过了头,钻空子还是悠着点,不要让消费者一眼把你的鬼把戏看穿了,做个“黄金月饼”在那儿招唾骂,自讨没趣儿!


作者:十年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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