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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时售完凉菜 太绝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30 南方新闻网

  广州各大型超市负责人回应国内首部零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四小时售完凉菜太绝对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商务部日前发布国内首部零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新《规范》从采、验、储、制作、销售、问题商品处理、管理等方面

对超市食品安全做出了明确规定,预计年内实施。引人注目的是,规范要求超市自制凉菜须在四小时内售完。广州多家超市表示,如此规定有些绝对。

  新规:四小时售完凉菜

  自制食品一直是超市食品的管理盲点。《规范》提出,超市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作台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提前开启30分钟以上,以此达到最佳消毒效果。同时,制作好的凉拌菜应保证在4小时内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顾客购买卤肉等熟食后需要改刀的,工作人员也必须进入单独的操作间完成,防止灰尘等污染。

  超市:凉菜一般售一天

  四小时售完凉菜,这个标准是否太高?记者昨日走访了好又多、万佳等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凉菜是市民喜爱的食品,而且售卖的周期为“一天”。

  销售人员称,凉菜一般是清早上架,晚上撤架,不过夜,也不会标注具体的上架时间。在销售过程中,有一套卫生要求。

  规范:是非强制性政策

  此外,广州几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规范》要求的四小时售完凉菜太过绝对。“凉菜的售卖时间,应参照保存环境而定,如冰柜的温度,周边的环境卫生等,统一要求四小时太苛刻。根据我们的经验,凉菜保留一天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随后了解到,新规范为推荐性而非强制性政策,因此,多数超市将其视为一个辅助性的规定,一个食品安全的范本。

  图片:

  一位顾客在凉菜柜前挑选食物。

  本报记者严明实习生王子荣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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