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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起换发地税登记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30 南方新闻网

  18日起换发地税登记证

  市区可同城通办,五类纳税人可免费换证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实习生严薇通讯员王凌)2006年9月18日,税务登记证将进行统一更换。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从9月18日至12月底,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

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将统一更换,旧税务登记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失效。

  市地税局表示,此次换证的范围涉及全市各类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共30多万户,换证工作市区可同城通办,五类业务免费换证,并可邮递送新证。

  由于内外资企业办理换证业务地点有所不同,除广州开发区(含萝岗区)外,市区的内资纳税人,可到广州市地税登记分局登记大厅或各区登记点办理换证手续,外资纳税人到广州市外经贸一条街外商企业地税登记点办理,而广州开发区(含萝岗区)的纳税人则到开发区登记点办理。南沙开发区(含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纳税人可在本区(市)申报办理。

  此外,此次换发税务登记证需收取工本费:正本为3元/本,副本内芯为2元/本,副本封套为3元/本,除正本和副本内芯必须更换外,纳税人可自由选择是否更换副本封套。但广州地税表示,根据政策规定,五类纳税人凭相关证明资料免缴工本费:(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下岗失业人员;(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应届高校毕业生;(三)今年1月1日后领取(包括新办和变更登记)旧版税务登记证的;(四)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五)萝岗区和南沙区的纳税人在当地税务登记点办理换证的。

  据了解,市地税局与市邮政局合作推出特快专递送证上门业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此外,对需要换证数量较多的企业,广州地税提供预约服务,预约电话87252730。有关申请表格,纳税人可在各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或通过www.gzds.gov.cn下载,并可拨打热线12366-2或87252008咨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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