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贫困学生每月救济金增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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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5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亓欣欣实习生/于洋)日前,海珠区在原先每月200万元左右的低保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约31.1万元分类救济金。据悉,该区7月到9月的分类救济金已经通过银行发放。 据悉,从今年7月起,贫困学生、无子女双老人员、患重大疾病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对用退休金维持生活的低保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先将其退休金扣除500元,作 为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对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实现就业的低保人员,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作为就业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劳动收入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据统计,海珠区目前有2257个贫困学生、890个重大疾病人员、22个无子女双老人员、175个退休人员家庭和362个在职人员家庭,一共2476个困难人员(家庭)享受了本次分类救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