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为困难户建房 279户居民住房难题春节前全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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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50 南方日报 |
宝安·龙岗新闻 宝安 本报讯(记者/江强通讯员/黄芳)日前,宝安区公布了《2006年解决原籍宝安居民住房困难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有近300户居民住房难的问题将得以解决。其中以购房方 式解决的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以统建、兴建方式解决的确保在2006年底前开工,力争在2007年春节前完工。据了解,宝安已成立以区长李文龙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姚世华和副区长龙耀庭为副组长的解决原籍宝安居民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核实,2006年解决住房困难户约有279户,初步估算建筑总面积约22560平方米。建设资金由政府出,其中区、街道按6:4的比例分担,住户不用承担费用。区政府将视住房困难户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其中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下放知青优先解决;因吸毒、赌博造成生活、住房困难的不予解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的不予解决;孤寡老人的住房不修不建,动员其入住社区福利中心或街道敬老院。方案中提出,不管用何种方式解决住房困难的,其房屋产权归申请人本人。 为确保解决原籍宝安居民住房困难工作顺利进行,《2006年解决原籍宝安居民住房困难工作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各街道、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分工,其中区民政局是解决住房困难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住房困难户的条件审定、工程进度的检查、督促和监督;各街道是解决住房困难工作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住房困难户条件审核、选址选地、资金使用、房屋建设、购房等工作;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还将为解决原居民住房困难工作的相关业务开设“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加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