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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4中学生无端被拘三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57 武汉晚报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焦华、王浩4名青少年学生,其中张虎和张峰是亲兄弟。4人因被刑讯逼供受尽折磨,被关押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才重获自由。被抓时,张虎刚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即将进入安徽省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读书,弟弟张峰是巢湖市一所中专学校的学生,王浩和焦华刚上高二才两天。4人中最大的刚满18岁,最小的才16岁。

  目前此案已被安徽省公安厅认定为错案。警方称,4名无辜者在一起案件中同时被当作犯罪嫌疑人错误拘捕,在全国尚属首例。

  道听途说竟被警方当成了证据

  2005年9月2日凌晨5时许,巢湖市居巢区半汤镇57岁的农民刘之华被人打得不省人事,其家人报警并将其迅速送往医院。9月7日,刘之华因颅脑损伤,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警方的调查中,一位目击者称曾看到有4个小青年对刘之华进行殴打,另外也有两名证人证实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看到有4个小青年在散步,警方由此确定犯罪嫌疑人是4个年轻人。

  9月8日,就在刘之华死后的第二天,居巢区一农民李某到办案部门反映,该案可能是其邻居张佑龙家的两个儿子张峰、张虎干的,理由是刘之华遇害当日,李某的母亲悄悄对他讲,张佑龙家“世代都不是好东西”。如此荒唐的理由和线索,警方竟然当了真。

  9月9日晚,居巢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传唤焦裕,经过5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焦裕透露说,听其父母议论,该案可能是其哥哥焦华和王浩、张峰及张虎4人所为。

  就根据这些所谓的“证据”,居巢区警方于9月10日将张虎等4人刑事拘留。冤案的祸根就此埋下。

  刑事拘留期间,王浩被审讯14次,其中10次作有罪供述,4次作无罪供述;张峰被审讯14次,3次作有罪供述,11次作无罪供述;焦华被审讯8次,两次作有罪供述,6次作无罪供述;张虎被审讯9次,3次作有罪供述,6次作无罪供述。

   检察机关没顶住政法委的压力

  2005年10月8日,居巢区公安分局提请检察机关对王浩等4人批准逮捕。

  巢湖市居巢区检察院曾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称号。2005年10月17日,居巢区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巢湖市政法委的“协调”下,短短4天后,2005年10月21日,居巢区检察院撤销了原不批捕决定,并于当日批准逮捕。

  不过,居巢区检察院还是向警方提出了最后一个有约束力的要求,就是移送起诉的材料必须过硬,警方必须在原来卷宗中补充扎实的内容。

  从2005年10月21日批准逮捕直到12月15日,公安机关为将案件办成“铁案”,继续对4名无辜学生开展了包括技侦、测谎等大量侦查工作,但还是无法把证据链不足的硬伤抹平,最后只好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真凶落网无辜学生幸运洗罪名

  2005年12月26日,办案民警在摸排中发现,案发现场附近的出租房在8月中旬有外地人租住,几经周折,警方在安徽省全椒县(滁州市辖)找到了19岁的无业女青年于某,得知其曾与男友王伟及王的朋友房某、刘某等人在那里租房居住。进一步的审查得知,2005年9月2日凌晨,王伟和其朋友房某、刘某等4人与农民刘之华有冲突。居巢区警方确定此4人有重大犯罪嫌疑,2006年1月19日至22日,警方相继在上海、合肥及宿州市的灵璧县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在取保候审1个多月之后,4名无辜的学生终于在2006年春节来临之前的1月23日,被解除了取保候审。

  在长达100天的牢狱生活中,4名原本清纯的学生遭遇了办案人员实施的“车轮战”等闻所未闻的折磨:侦查人员轮番进行审讯,不让你有片刻休息,哪怕是合眼的机会;有的人还被罚站、罚跪十几个小时,或是双手整天都被铐在墙上。经过最长达五六天的煎熬,4人最终精神崩溃,被迫作出违心的供述。

  刑讯逼供之后获得的是高度一致的口供:当晚一起吃饭,在吃饭时就约好夜里去打电子游戏,到次日凌晨4时,又一起到市政府门前水塘里洗澡,并与刘之华发生纠纷,继而殴打,然后逃离现场。就连现场的一束花,王浩都承认是从马路边摘下后放在现场的。

  安徽省公安厅认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变相的刑讯逼供。

  据最新消息,办案部门与受害学生家长已签订协议,赔偿4人每人6万元,3名办案刑警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立案侦查。

  一份耐人寻味的“赔偿协议”

  尽管2006年1月23日案件真相大白后,王浩等4名学生被解除了取保候审。但直到有关部门干预,家长们才终于挨到了8月19日《赔偿协议》签字的这一天。

  每人6万元的赔偿让他们稍稍宽心,但让他们内心无法平静的是协议书上避重就轻的案情叙述——“因作案嫌疑人员的人数、体貌特征等与错抓的4人极为接近,以及办案人员缺乏应有的扎实作风等主客观原因,错误地认定此案”,“刑讯逼供”的内容只字未提。

  协议书还要求家长自动撤回控告材料,从签字之日起不再向有关部门、特别是不再向任何新闻媒体提及此事。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协议上说得很清楚,是“居巢公安分局对错抓的4人给予赔偿”,并有居巢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的签字,但警方却坚持不盖公章。

  他们的“牢狱噩梦”

  警察对我讲他们几个人都承认了,不相信的话可以把他们的口供拿给我看。我就表示要看口供,谁知那个警察就冲过来打我嘴巴,打得相当重。我因为连续几天没睡觉,精神实在支持不住,再加上心里害怕,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瞎编,说是我们干的。我讲的大概跟现场情况不符合,审我的人开始提示我,我就根据他的提示一步步编了事情经过。

  10月26日晚(2005年,下同——编者注),我又从含山县看守所被带到巢湖。这一次他们连续审了我4天4夜,没让睡觉。其中一天,我从早上被铐在墙上站着,一直站到晚上,两条腿都站肿了,跟他们讲也没人理睬我。——张峰

  有人把我带到审讯室,铐在椅子上,开始审问我,一直审了一天,中间换了几批人,我始终坚持讲我没干。第二次提审,我还是没承认,磨了一天,到了晚上,一名警察跟我说要再不承认就把我废掉,然后就把我铐在门后面,罚我跪着,并说你什么时候把事情讲清楚什么时候站起来。我就这样在地上跪了1个多小时后,实在受不住了,就开始胡编。他说我讲的不对,并说你跪着再想想,想起来了再站起来。——张虎

  他们跟我说,我家里人都承认了,我根本不相信。就这样,他们一连审了我好几天都不让睡觉,最后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开始胡编。这时就有人提示我,还有人画图给我看。11月的一次,也是连续五六天不让睡觉,在审讯过程中不断有人吓唬我,说要把我打成残废。——焦华

  我第一次被带到审讯室就被铐在墙上,一直站到第二天早上。开始审讯时,一个自称姓王的走到我跟前,用拳头使劲往我胸口打,非常痛。还有一个自称姓项的把皮带拿出来,在桌子上打得啪啪响,并说再不招就打我。——王浩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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