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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弱中之弱”谁来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3:06 正义网

  几个月前,在山西发生的一次矿难中,赫然出现两名女性农民工。此事在当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农民工特别是女性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私营企业中大量存在,严重侵害着女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9月11日工人日报)

  相对于庞大的农民工大军来说,女性农民工是更易被忽视的一群;如果说农民工已

是“弱势群体”,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拿着最少的钱,那么农民工中的女性就更是“弱中之弱”。低下的社会地位、柔弱的天性以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恃强凌弱,女性农民工的权益随时都会受到侵犯而又无可奈何。全总女工部曾经对全国18个省、132个市的2252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查,在女性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行业中,39.3%的女职工在经期被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有17.7%和10.4%的女职工在怀孕7个月以上的时候被延长劳动时间和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女性农民工处境之艰难可见一斑。

  女性进城务工人员除缺乏各类社会保障外,在求职中还要遭到性别歧视,她们一旦进入婚龄,特别是结婚生育后,很容易面临失业。为了保住饭碗,青年女性往往不敢谈恋爱,不敢结婚,更不敢生育,因此许多外出务工的女性都很迟才结婚生育,或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在招用女工时,甚至明文规定,禁止女工在合同期内结婚生育。尤令人难受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其中有些人还要受到性侵害。

  女性农民工的权益怎样保障、谁来保障? 答案几乎是现成的,比如消除歧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比如落实同工同酬,保护女性农民工的权利;比如工会、妇联应源头参与,为女性农民工仗义执言;再比如通过立法程序突破,建立农民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维权的长效机制等等。然而答案是现成的,要变成实际却并不容易。不容易自然也有种种理由,但问题是女性农民工实在等不起啊!女性农民工身如浮萍,没有可靠的依托。一旦权利被侵,往往投诉无门。

  如果说农民工问题是一面镜子,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社会生态环境,那么女性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就更是衡量我们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在时代呼唤我们的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今天,任何社会群体合法权益被长期侵害,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政府管理缺位的问题。因此要改变农民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保护“弱中之弱”,首先需要各级政府有所作为,为女性农民工当好“娘家人”。

作者: 奚旭初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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