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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丰富“马锡五”便民精神农忙时节田间地头就地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4:37 大众网-农村大众

  “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特别是对交通不便的地方,以及农忙时节,要尽量下到当地,就地办案,力争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9月5日出台的涉农案件审判意见向全国法院提出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个新的指导意见里,再次明确强调,要高度重视

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现实意义,与时俱进地发扬和丰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民精神。

  所谓“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陕北解放区出现的一种审判方式。当时陕西陇东地区高等法院审判员马锡五深入案发地,走村串户,经常以调解的方式就地解决民事纠纷案件。这种审判方式简便易行,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内部纠纷,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得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继续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的制度功能,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要求,尽快完成人民法庭的各项建设任务,为人民法庭工作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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