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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健康由权利变成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0:02 红网

  “要是能像刘易斯一样奔跑,哪怕一秒钟,也是好的”,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如是写道,一个双腿残废之人是这样的渴慕着健康。其实何止是史铁生,对健康体魄的珍惜与追寻,千百年来都是人们生存的要旨。时间流转到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健康终于成了一项由世界卫生组织宪章明确承认的权利。

  然而,在一些国家与地区,对健康权的促进和保护并不尽如人意。想必我们国家就

是如此,从教师到学生,从白领到农民工,再到公务员、媒体从业者……健康状况普遍堪忧、发病率高的群体比比皆是。就在武汉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仅去年一年就有一名教授和一名副教授因身体原因先后去世,而他们的年龄都不到50岁。也正因为如此,该校拟出台政策,“强制”在校老师进行体育锻炼,且每天至少要运动一小时。(9月12日《长江商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教师健康之关切,态度不可谓不严肃,用心不可谓不良苦,笔者不禁肃然起敬。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此举有待商榷,因为它实质上是将“对自己的义务”偷换成了一种“对他人的权力”。通过某种方式(比如减少教师的工作量,给他们运动的时间),保障教师的健康权,这本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可学校在履行这种义务的同时,却强加给了教师“必须健康”的义务,这时候,健康就不再是教师应有的权利,而是对学校应尽的义务。

  对一个享有健康权的公民而言,是否保持健康,如何保持健康,何时保持健康,他都可以自行选择。对教师健康权的保护,学校的态度应该是消极而非积极的,学校所要做的就是思考怎样才能不妨碍教师的健康,而不是怎样才能促进教师的健康。因为,每个教师对健康的估价都不同,保持与追求健康的方式也各异。有人天生就觉得业绩远远比健康重要,宁愿成为永不休息的“工作狂”;有人保持健康的方式不是运动,而是艺术、休憩或者其他。即是说,对于健康的认识与保养,是一个相当个人的事情,学校不应横加干涉。

  义务的履行往往是与威慑惩罚相伴相随的,当健康由权利变成义务,当运动成为强制性的活动,这就意味着不运动将要受到处罚。自发性的运动本来是轻松愉悦的事儿,现在却与威慑和惩罚如影随形,真不知道这样的运动是个什么味儿。

稿源:红网 作者: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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