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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轮叫价中山中兴资产拍出逾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0:39 人民网-华南新闻

  近日,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手段,委托拍卖涉案抵押土地创下1.095亿元高价,使执行标的额近7000万元、备受关注的中山市中兴实业公司被执行案实现重大突破,在充分保护被执行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体现了法院公正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宗旨。

  情况复杂执行困难重重

  由于拖欠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借款,及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公司工程款,中山市中兴实业公司成为多宗诉讼被告。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4家执行债权人陆续向中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生效判决确认,中山农行对本案拍卖标的物——中兴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民主管理区的4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享有抵押权;3家建筑施工企业对各自在拍卖标的物上兴建的厂房分别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拍卖抵押土地以实现涉案债权分配,被摆上执行工作日程,却面临着各种障碍和压力。一是被执行人中兴公司除拍卖标的物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其法定代表人麦兴仔系在中山经营多年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民营企业家,多次向有关领导及上级机关投诉,意图阻止拍卖;二是3家建筑施工企业自1994年开始为中兴公司兴建厂房已逾十年仍未受偿,其尽快实现债权的愿望极为迫切,中山农行虽然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已取得执行依据债权仅是138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但是其在拍卖标的物上设定了1.3732亿元的最高额抵押,且该抵押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所以省农行、农行总行有关部门也对此案高度关切;三是由于拍卖标的物地理位置优越,升值潜力较大,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引起中山当地及周边地区社会多方面的关注。

  公开公正切实保障合法利益

  面对着异常复杂的局面,为保证拍卖公开公正,充分实现标的物的最大价值,中山中院确定了依法大执行、大公开、大监督的原则。首先,充分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案评估机构对标的物的评估价原为7177.7万元,后来适逢中山市人民政府普遍调高了土地基准地价,虽然被执行人并未据此提出修正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是中山中院仍通知评估机构予以调整,评估价提高为7996.7万元。其次,为了更进一步体现处置标的物的价值,实现标的物变现价值的最大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四块土地实行整体拍卖,经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表示同意整体拍卖。再次,中山中院还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并未依惯例将评估价打折,而是以评估价7996.7万元作为拍卖保留价;最后是加大对标的物的推广力度,增加拍卖的透明度。中山中院要求拍卖公司将拍卖公告在《南方日报》、《佛山日报》、《中山日报》、《珠海特区报》刊出,同时将拍卖公告及标的物产权证件、现状等相关资料在其网站予以公开。

  从拍卖公告的内容、格式、刊出时间,标的物资料公开,到展示标的物,确定保证金,竞买人资格审查,成交后付款方式等各个方面及步骤,中院对拍卖活动实施有效监督。为了防止恶意竞买,中院一方面决定将保证金数额提至省院规定的上限(起拍价的10%)即799万元,另一方面在成交后付款方式上,确定付款期限为成交次日起30天,并要求买受人在成交次日起7日内即交付3000万元(不含保证金)。

  拍卖典范成交大大高于估价

  经过上述工作的扎实开展,拍卖活动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拍卖当日,拍卖场所在的工商机关及中山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均派员临场监督。拍卖现场气氛高涨,经过了7名竞买人106轮的轮番叫价,标的物成交价飙升至1.095亿元,超出评估价近37个百分点。

  最终,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的4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12.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9.4万平方米),最终以1.095亿元的价格拍出成交,开创了中山市两级法院个案委托拍卖成交价格的最高记录。两家受托拍卖机构负责人表示:大额标的的拍卖,叫价如此频繁是极少见的,这是拍卖活动的经典。

吴娇 杨天歌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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