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务员工资作参照本末倒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33 大河网-河南商报

  9月10日是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教师节。在对教师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9月12日《北京日报》)

  显然,在这里,“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是教师收入水平的参照,如果从历史和现实上来分析,这一规定对老师来说好像是一个利好,但实际上,从现代政府的组成和

职能上看,它们恰恰颠倒了位置:即,公务员工资水平不应是教师等其他行业的参照物,公务员工资水平应该综合社会上各行业的收入水平,经过合法的听证,最后由立法部门来制定。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全民报考公务员的热度已经叫人瞠目结舌,达到了癫狂的程度。无疑,这种热度来自公务员的不菲收入和优越地位——尤其在就业难的时下。由于大批研究生拥入,这种癫狂尽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务员的素质,但也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社会损失:人才配置不当的损失,公务员队伍超编造成人浮于事,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财富分配者众创造者寡等,不一而足。

  因此,要想扭转上述现象,最大程度上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力”,必须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而且在改革中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提高低收入者行业的收入,限制垄断行业的非法高收入,废除以公务员收入水平为其他行业收入的参照物做法,即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应该在综合社会各行各业的收入水准的基础上加以制定。

  ■东方晦(媒体从业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