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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驾车杀人终审改判死缓 法院称侯建军“有悔罪表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33 大河网-河南商报

  据新华社电原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在驾车过程中与行人裘吉刮碰,双方发生争执、撕扯,随后侯建军驾车追撵裘吉将其撞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理由,终审判处侯建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

  去年5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

  法院认为,侯建军虽自动投案,但其在庭审中避重就轻,拒不供认构成犯罪的主观罪过和客观行为等主要事实,缺乏构成自首的必要条件。一审宣判后,侯建军以“有自首情节,量刑重”为由提出上诉。

  [新闻回放]

  酒后驾驶发生纠纷侯建军追着撞死老汉

  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一辆现代牌吉普车,行至抚顺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汽车的左侧倒车镜将56岁的行人裘吉刮碰后,倒车镜玻璃片被刮掉,侯建军遂下车与裘吉发生争执、撕扯。裘吉先跑向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侯建军便驾车追撵,裘吉见状,转身跑向抚顺百货大楼正门门前的休闲广场,侯建军随后掉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冲入该广场,将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地后死亡。案发后,侯建军于当日8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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