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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为何状告事故伤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4:16 今日早报

  □通讯员 西法 实习生 翟学佳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事故伤者状告肇事司机要求索赔的事情屡见不鲜,但肇事司机状告事故受伤者,在杭州还是首次。

  西湖区人民法院上泗法庭日前就受理了这起少见的赔偿义务人状告赔偿权利人的官司。诉讼由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引起。

  36岁的张某是事故中的肇事司机。去年1月28日,张驾驶的轿车在袁浦路行驶时,与同向步行的石某和李某碰撞,造成石某和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石某受伤后被送医院住院治疗,同年4月16日出院,张某为其垫付了全部医药费7.8万余元,另外还预先支付给石某7500元作为其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

  在赔付了伤者后,张某马上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时张某才知道,石某取得上述费用后至今未与他了结此案,没有这道手续,张某支付的事故损失就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张某说,他只知道石某是河南新蔡县人,石某在取得张付的事故赔款后,已经离开杭州。张某无奈之下将石某诉为被告,要求法院确认石某的事故损失,以便其履行赔偿义务后向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事故造成的损失确认给付本应是受害人的权利,这起案件中,因赔偿权利人不积极行使损失的确认权利,而对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实现构成了影响,致使赔偿义务人反常规提起对受害人的损失确认之诉,这比较罕见。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13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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