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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外省司机需报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4:25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任建明 余勤 通讯员 罗宏波) 日前,杭州长乐运输有限公司因招用外省机动车司机未依法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报备手续,受到罚款4000元的处罚。

  记者从杭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杭州交警部门于6月12日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外省驾驶人的登记报备制度。杭州市交警支队提醒有关单位及个人,在使用持有外省机动车司机和外省机动车辆时,5日内务必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报备手续,

否则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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