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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被辞退写信讹十万 敲诈勒索获刑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4:56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通讯员粤东李松楠)被辞退员工竟然写信敲诈10万元,不想钱没拿到,自己还锒铛入狱。9月12日,被告人程远飞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今年37岁的被告人程远飞,是睢县农民,初中文化程度。2006年3月28日,程因不满其打工的鑫龙洗浴中心将其辞退一事,在郑州市京广南路一邮政局向鑫龙洗浴中心邮寄一封

敲诈信,并随信附银行卡一张,以将向鑫龙洗浴中心采取更大的行动相威胁,要求鑫龙洗浴中心负责人庞某向其邮寄的银行卡上存入10万元现金作为其精神伤害费和加班工资。公安机关接报案后,于2006年4月4日在郑州市华山路东海之滨洗浴中心将被告人程远飞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远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程远飞已着手实行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的法定量刑情节。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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