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和谐企业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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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记者 黄旭阳)昨日记者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成都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规定,想要获得“成都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无重大伤亡和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工会经费拨解足额、及时;集体合同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制度健全,调解及时有效,职工反馈渠道畅通;职工队伍稳定,无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 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足额提取使用职工培训费,建立并开展职业技能和劳动安全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