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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收了钱 两家法律服务所当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上午10时许,彭州市人民法院蒙阳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32岁的龙斌状告彭州市天彭法律服务所和九尺法律服务所,要求解除他和九尺法律服务所委托代理合同,退还其代理费;所牵涉其中的天彭法律服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悉,这在四川省司法界属罕见

  在法律服务所里找错了人

  据龙斌诉称:他因与他人借款合同纠纷,于今年5月9日到彭州市司法局天彭法律服务所委托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当时,天彭法律服务所内一个叫杨千顺的男子与其洽谈当日,杨千顺收取了300元代理费并开具了一张白条收据,并以需要特别授权为由,拿走了龙斌的借款收据原件

  5月14日,龙斌在天彭法律服务所内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交纳了600元代理费但该合同乙方一栏盖的却是九尺法律服务所的公章由于债务人地址不详,杨千顺当即承诺查找直到6月2日,杨千顺都未查找到,还是龙斌四处托人打听到债务人地址对此,杨千顺一再推说有事,也不书写诉状,后来,龙斌还查询到杨千顺不具有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于是,龙斌到彭州法院立案庭立案,要状告九尺和天彭法律服务所

  两个所当被告各有说法

  在法庭上,天彭法律服务所认为,5月9日,龙斌在天彭法律服务所遇到的杨千顺是一名司法退休干部,当时在服务所里耍5月14日,他之所以在天彭法律服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其原因是杨千顺借用了天彭法律服务所的办公室

  九尺法律服务所认为,从5月14日签订合同后,其法律工作者杨丘玲(音)积极为龙斌一案收集证据然而,等到证据齐全后,龙斌突然不起诉了,反而将他们推上被告席,让他们感到莫名其妙杨千顺的名字为何出现在委托代理合同上?其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以他们随后与龙斌签订的委托书为准在委托书上,有杨千顺和杨丘玲的名字,而二人是父女关系

  杨千顺在法庭上说,5月9日,龙斌及其另外一人打电话约他,要他代理其官司当时,他的确收取了300元代理费并出具了收条5月14日,签订合同后,他表示用这300元冲抵代理费,龙斌称找老板报销了由于调查费等另计,因此他将这300元钱转交给九尺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用于调查收集证据了,目前只剩20多元昨日下午1时许,庭审结束,

  法院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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