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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3龄童连杀3亲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14 山西晚报

  为给受“欺负”的母亲“报仇”竟学影视剧中的作案手段

  一个13岁的孩子,为了给因家庭矛盾受“欺负”的母亲“报仇”,接连杀害了自己的3位亲属。河北省南皮县警方日前破案后发现,那个“少年杀手”作案手段竟来自影视剧。

  ◆案发◆

  8月25日零时许,南皮县某村发生一起火灾。灭火后,警方在着火屋子里发现有3人已死亡,其中两人身上有多处刀伤。经初步调查,警方认定是一起特大故意杀人焚尸案。经过艰难侦查,在排除了近300名嫌疑人后,警方把嫌疑人锁定13岁的学生小华(化名)。

  据参与办案的南皮县公安局政委杨志通介绍,小华性格内向,成熟较早,平时喜看暴力和侦破题材的影片和电视剧。小华的母亲与小华的婶婶因一些家长里短积怨。母亲受气后,回家喝酒诉苦,使小华对婶婶产生了仇恨心理。

  8月24日中午,还在暑假期间的小华看一部电视连续剧,剧中情节使之联系到母亲的“遭遇”,于是模仿剧情,预谋作案。

  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他先到婶婶家,勒死堂弟,等婶婶下地回来后继续复仇。

  模仿电视剧中的作案手段,小华残忍地杀了婶婶和正巧进来的奶奶,还放火企图焚尸灭迹……

  ◆悔罪◆

  指挥侦破此案的南皮县公安局局长高洪生说,没想到13岁的孩子能作出如此残忍而周密的大案,更没想到在接受讯问时,他先是负隅顽抗,在冲破心理防线后供述作案经过时又如此镇静。

  在南皮县公安局一间墙上写有“一念之差,父母牵挂”的问讯室里,记者见到了身高一米六多、看上去瘦弱文静而显幼稚的小华。下面是记者与他的对话。

  记者:“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公安局吗?”

  小华:“知道,我杀人了。”

  记者:“为什么要杀人?不害怕吗?”

  小华:“我婶婶家欺负妈妈,我为妈妈报仇。光想着报仇了,没觉得怎么怕。”……

  记者:“现在最怕什么?”

  小华:“最怕爸爸妈妈知道了,他们得急疯了。我还怕坐大牢,那样在村子里和同学们面前名声不好,没面子。”

  记者:“当时想过这件事的后果吗?”

  小华:“想过,我准备好了刀子,要是警察知道了来抓我,我就自杀。”

  记者:“为什么杀人以后还要放火?”

  小华:“放火能破坏现场,万一留下痕迹,放火后就都烧了,发现不了脚印和手纹。”

  记者:“这些想法和做法从哪来的?”

  小华:“从电视上。”

  记者:“做了这些事情你不后悔吗?”

  小华:“后悔。我妈妈在出殡时哭了,说这是谁干的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呀,有多大仇呀,把一家都杀了,那时我就后悔做错事了。”

  ◆反思◆

  河北省公安厅侵权科科长王建民认为,这起案件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动向。他认为,未成年杀人犯罪往往是团伙作案或采取投毒、纵火等非“面对面”的形式,而这起案件不仅“面对面”杀人,而且采取了“见血”的方式,令人震惊。

  办案人员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看得多,如影视、报刊等,而经历得少,一旦经历往往就与所接受的信息对比和模仿。另外,未成年人思想简单,但所接受的信息复杂,遇事往往用简单的思想去考虑,不顾后果。

  在小华所在小学的老师、同学和村民眼里,他是个“好孩子”“好学生”,是班干部,学习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一直在班里是前三名。今年,他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初中。

  曾任小华班主任的一位老师承认,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管了。尽管每周上一节法制课,但是现在的电视、网络对孩子们的影响太大了,学校的教育抵不过电视的影响,暴力、色情、凶杀、迷信的内容比比皆是,孩子模仿能力强,不过,是非观念、世界观还没完全形成,一旦接受了太多的负面信息,就深陷其中,难以自拔,这些让基层教育工作者、家长防不胜防,无可奈何。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认为,小华一案令人深思和忧心。一些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了追求收视率,播放暴力、色情等“吸引眼球”,使孩子从小就学会了“有仇必报”,不计后果,并学会了犯罪预谋和反侦察,这不能不说是大众传媒的一种悲哀;一些影视、文学、新闻作品出发点是为了“法制教育”,但往往对一些案情披露描述太细,反而产生一些负面影响;文化体制改革滞后,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内容尚未分开,比如电视剧分级问题,目前尚未做到。

  河北省一位多年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专家认为,当今从学校到家庭教育的核心是“考上大学,考上好大学”,从某种程度上说,家庭和学校对孩子在文化学习上要求严之又严,但在“成人”方面的“心灵教育”上却放松甚至放任,很少关心孩子所受的外界影响和心理活动。如果学校和家长能够及时掌握孩子们接受了哪些方面的外界信息,了解他们心理,及时沟通,纠正孩子心理上出现的偏差,就有可能避免惨剧的发生。

  新华社记者张洪河

  相关链接

  杀人后模仿电视剧情景

  一少年伪造强奸现场

  6月6日上午,安徽合肥312国道旁边,一名家长送孩子上学时,意外发现路边躺着一名一丝不挂的女子。合肥警方经过缜密侦破,终将杀人嫌犯小强(化名)抓获,谜团也随之揭开:小强抢劫遭受害人反抗,怕事情败露,将该女子杀害,并伪造该女子被人强奸的假象。

  民警几次到小强家抓捕,均空手而归。后得知小强已到江苏张家港打工。6月8日凌晨,专案组赶到张家港,当晚,在对一家旅社进行清查时,发现了正准备睡觉的小强。小强乖乖就擒,并交代了自己抢劫杀人的事实。6月5日晚10时许,小强从歌舞厅唱歌后骑车回家,经过312国道立交桥附近时,碰到了独自回家的余某。见夜深人静,囊中羞涩的小强顿生歹意,将自行车藏在路边,尾随余某至桥下,冲上前将余某推倒在地,抢走余某的塑料袋就跑。余某奋力追上小强,试图夺回被抢的塑料袋。小强恼羞成怒,随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朝余某头部猛砸。余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弹了。为了混淆警方视线,小强模仿从电视剧中看到的做法,将余某的下衣脱掉,上衣掀至胸部,伪造余某被人强奸的现场。

  据《安徽商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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