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军驾车杀人终审改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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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7:56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在驾车过程中与行人裘吉刮碰,双方发生争执、撕扯,随后侯建军驾车追撵裘吉将其撞死。去年5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侯建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 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车行至抚顺市新抚区时,汽车与行人裘某刮碰,侯遂下车与裘某发生争执、撕扯。侯便驾车追撵裘某,终将其撞倒致死。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裘某的妻子蔡宝琴经济损失人民币15.4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蔡宝琴和侯建军均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因交通纠纷导致矛盾激化所引发,侯建军作案后能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辽宁高院作出了判处侯建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终审判决。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