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原因导致学校“超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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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7:59 潇湘晨报 |
长沙市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翻番的同时,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却主渠道不畅,导致部分学校班额过大。来自省市教育部门的调查,发现原因有三: 认识不清 采访中,一些开发商认为税务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是政府教育公用设施建设 专款,政府不应再让开发商增加负担。据了解,这个费用并非是新建学校的专项建设费,而是统筹用于市属高校、中专、市直高中和下放企业等学校(含教师工资)。以雨花区为例,2005年该区平均每校每学期仅为8万元,只能用于校舍维修、危房改造等项目。 按新“规划”,长沙市内五区需新建和迁建中小学155所,共需征地建设资金85.5亿元,每区每年平均约需1.14亿元。雨花区区级财政2004年为5.6亿元,仅解决教师工资和福利性待遇需支出1.18亿元,根本无力承担。 政策不全 《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城市新建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必须配置小学,8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还必须配置初中,其基建经费应纳入该区的开发计划,新建扩建4000居民以下的零星住宅区,必须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对于4000人口以下的住宅开发,由于省、市人民政府至今无“具体办法”,由谁收,什么标准,执法主体是谁,都不清楚。部分开发商均采取“分期开发”或把人口确定在4000以下的办法,使一批本应“诞生”的学校因住宅开发的化整为“零”而消失。 执法不严 《长沙市市区中小学校建设用地规划(2001-2020)》实施以来,为解决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的困难,接二连三取消了一些中小学规划。譬如原规划长沙市桔园小区30亩地办桔园中学,本可缓解入学难,但因多种原因未果,桔园30亩中学用地被调整作住宅开发。 此外,按规定,开发小区的规划,开发商开工前必须征得教育部门签署新增义务教育生源就读去向的安置意见后,才能取得规划证。可是在实际程序中,对有些开发商要求严格,对有些开发商则大开“绿灯”,甚至绕过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照样取得了规划证。 本报记者 胡力丰 实习生 徐 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