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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功宴喝高了摔成脑震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00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8月29日晚,高先生参加了单位的一场庆功酒会。可是就在回家途中,高先生却意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不仅鼻梁骨折,还伴有脑震荡。“这种情况究竟算不算工伤,单位有权扣除我的工资作为医疗费吗?”昨日,高先生打进晨报法援热线询问道。

  高先生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据高先生介绍,8月29日,公司的一个楼盘的主体

工程完成了封顶,为了庆祝,当晚公司召集了30多名员工举行庆功会。“当时我也没敢喝多少酒,毕竟晚上我还要骑自行车回家。”高先生说。

  庆祝活动结束之后,高先生便骑上了自己的自行车朝家中赶去。在路上有个很高的坎,由于天黑,高先生当时并未注意到。“控制不稳,我就从车上摔了下来。”高先生说,幸亏是公司的司机发现了他摔倒在路边,并通知了其他员工,将高先生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高先生是轻微脑震荡,面部也被擦破,鼻梁骨也断了。为此,高先生整整住了14天的院。

  “当时的7500元医疗费用都是单位代付的。”高先生说,现在单位告诉他,单位无义务为其支付医疗费,要从他的工资里面扣掉这7500元钱。高先生糊涂了:“难道这不是工伤吗,单位有权扣我工资作为医疗费吗?”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马新波律师认为,庆祝酒会属于单位组织的,应当算作日常工作的变相延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下班后回家途中发生的事故应算作工伤。

  作者: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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