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长大甩手 引发犯罪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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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0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身为交通征费稽查处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却对下属部门的财务管理情况不闻不问,结果为下属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日前,被告人区澈因玩忽职守罪被该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1998年至2002年,区澈在担任梧州交通征费稽查处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兼管规费会计 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对梧州市交通征稽处、交通征稽所两级的规费会计工作疏于监管,使梧州市交通征费稽查处河西所出纳员黄树锋(另案处理)在管理交通规费过程中有机可乘,长期截留规费,贪污公款250余万元归个人挥霍,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王世楠 禤小曼) 王世楠 禤小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