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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压法”让“冤假错案”频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08 兰州晨报

  

“以权压法”让“冤假错案”频演

  漫画:C hina Foto Press

  安徽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等4名青少年学生,对4人刑讯逼供,并关押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才重获自由。目前此案被认定为

错案。

  既有“有人说孩子不是好东西被当成证据”的业余,也有明显疑点被“忽略”的荒唐,而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巢湖市居巢区检察院,在原本作了“不批捕”正确决定之后,“没能抵住市、区政法委压力”,撤销了原决定,改作“批捕”。可见,造成冤案的关键,是因权力压制法理。

  当政法委领导一句“协调”就让办案者颠倒黑白的时候,当把一个贪官送上法庭需要大量耗资、领导批示的时候,朴素的老百姓自然会得出“权力大于法律、遇到不平事向权力求助”这样朴素的认知。此案中,政法委领导担心受害者家属“上访”扩大影响,“协调”下级置冤案于不纠,草草结案———受害者家属会获得何等经验?

  据最新消息,安徽居巢办案部门与受害学生家长已签订协议,赔偿4人每人6万元;直接办案的3名刑警,已被立案侦查。要追问的是:6万元能否弥补4个孩子的心灵创伤?直接办案的民警接受调查,作出“协调”压力的政法委官员,难道就毫无责任?不让用权力干预司法的官员付出代价,其他正在干预和意欲干预司法的官员会怎么想?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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