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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企业400米范围土壤被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肇事企业400米范围土壤被污染
环保部门查明,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1996年建成投产以来,环保设施一直未按环评要求落实。

  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晓明介绍,截至11日,因血铅超标问题住院的徽县水阳乡群众共179人。其中14岁以下171人,14岁以上的8人。

  据新华社电 甘肃省政府秘书长姜信治12日表示,甘肃省将对境内类似造成陇南市徽县大量群众血铅超标事件的排污企业进行综合清理检查。对于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整治后仍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血铅超标住院达179人

  收治人员仍在变化当中

  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晓明介绍,截至11日,因血铅超标问题住院的徽县水阳乡群众共179人。其中14岁以下171人,14岁以上的8人。但目前收治在医院的人数仍在变化中。

  王晓明介绍,联合专家组经过现场调查和考察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根据血铅超标问题对群众健康和社会影响的程度,对这次部分村民血铅超标问题进一步确定性质;二是有关部门要开展环境干预,在消除污染源的同时清理环境;三是在医疗卫生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健康教育,进行营养干预;四是根据环保部门划定的污染范围,进一步确定筛查人群,进行血铅筛查。

  高铅血症以及铅中毒

  对儿童造成危害不同

  甘肃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科科长包福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对身体的危害程度有着比较大的差异。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都是血铅超标的病症。其中,尤其是铅中毒会对儿童的生长发育造成严重危害。

  他说,儿童铅中毒的发展是一个缓慢过程,早期并无典型的临床表现。不过,随着中毒时间延长,铅中毒可伴有某些非特异的临床症状,如腹隐痛、便秘、贫血、多动、易冲动等;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700微克/升时,将会伴有昏迷、惊厥等铅中毒脑病表现。

  包福真介绍,高铅血症和铅中毒会影响机体对铁、锌、钙等元素的吸收,当这些元素缺乏时,机体又对铅毒性作用的易感染性增强,因此对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儿童需要进行营养干预,同时要脱离污染源和加强卫生指导。

  污染企业周围400米

  范围土壤已全部污染

  甘肃省环保局副局长王新中12日介绍,经过陇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周边400米范围内的7个监测点进行的土壤总铅浓度的初步监测发现:1厘米~5厘米表层土壤总铅浓度为16毫克~187毫克/公斤,超出背景值0.83~2.46倍;15厘米~20厘米耕层土壤总铅浓度有3个监测点高出背景值0.69~1.8倍,有两个高出背景值5.2~12.2倍。这表明该公司400米范围内的土壤已经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着手制定铅的环境

  健康损害判定标准

  从11日开始,由国家、甘肃省和陇南市三级环保部门专家组成的环境监测专家组,开始对该地区的土壤、水、农作物、河道底泥、降尘、环境空气等9个因子进行监测,监测范围也扩大到以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心东西500米、南北1500米的范围。对当地的其他可能造成周围铅污染的铅冶炼企业和化工企业也划入了监测范围,并设点监测。

  目前甘肃徽县水阳乡新寺村共有368人血铅含量超标。环保总局高度关注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问题,目前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了铅污染对健康危害的调查和研究,并着手制定铅的环境健康损害判定标准。

  记者12日从环保总局获悉,为得出能够进一步反映该地区人群血铅真实水平的数据,卫生部将根据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专家组初步制定的环境监测范围,锁定重点人群,开展血铅普查工作。

  依法处罚肇事企业

  追究监管失职责任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12日就甘肃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事件最新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说,经环保部门查明,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1996年建成投产以来,环保设施一直未按环评要求落实。

  该公司的环评报告中未对企业渣场和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论证,且所用气象资料不符合建厂条件;1996年该公司建成投产以来,环保设施一直未按环评要求落实;2003年企业由3000吨/年扩建为5000吨/年时,也没有办理评价手续。

  按照环保总局现场工作组的要求,徽县政府向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下达了关停落后生产线的通知,并于9日上午12时采取强制措施,断掉了生产用电。截至10日18时,全部8台土烧结锅组成的生产线被切割,烧结锅落地。

  环保总局已要求陇南市、徽县环保部门要在查清企业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进行处罚;并将责成甘肃省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监管失职者的责任。

  本报甘肃徽县专电(特派记者黄楚慧摄影报道)经过两天的路程,广州律师汤哨锋昨晚终于赶到周浩家(见上图)。今天本报记者将陪同汤律师以及周永杰到陇南市,为周浩申请法律援助。因为有了周浩被高压电击伤,后到西安的检查,才使得水阳乡368名村民血铅超标的事被揭开。

  被电击伤

  要换12次假手

  周永杰向汤律师介绍,3月10日周浩从幼儿园放学路过甘肃德宝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厂,因该公司将水渣堆放在放置高压变压器的台子四周,周围也没有东西阻拦,周浩在跟小朋友玩耍时走上了台子,被高压电击伤,左手被烧焦,头顶、两边屁股和左脚各被击穿。从3月12日到7月15日,周浩接受了5次手术,左臂截肢,头部植了几次皮,因颅骨坏死皮瓣没有存活,10月份还要到西京医院接受手术。

  周永杰找人帮写了起诉书,要求被告赔偿继续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3万余元。

  索赔的83万余元中,最大的部分是残疾辅助器具费,达到了54.2万余元。赔偿表上写着,孩子从6岁到20岁每两年要换一次假手,20岁以后每10年要换一次,按现在的价格,每次的费用是45180元。

  “孩子的脊椎都有点弯了,”王淑红掀起周浩的衣服给记者看。因为孩子正处在发育期,左肢截掉后身体的两边就不平衡了。西京医院的医生建议王淑红给孩子装上义肢,否则脊椎的弯曲会更厉害。

  变更请求

  索赔将超百万

  汤律师听完介绍,审核了现有的病历以及现场照片后认为,安放变电器台子的高度不够国家要求,没有防护措施,没有断电装置,德宝路还在周围堆放水渣,其安全隐患之多令人惊讶,因此变压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都有连带赔偿责任。

  汤律师说,起诉状的83万元诉讼请求少了,根据司法实践,20岁以后义肢一般是4年需更换一次;另外,义肢还需要安装调试和康复训练,这些也是要钱的,因此赔偿数额应该再增加几十万元。汤律师表示,将对变更诉讼请求,把对方应该赔的钱也算进来。

  “浩浩跟你就是有缘”

  “我们家浩浩就是跟你有缘,第一个采访我的人就是你。”当汤哨锋律师和周永杰讨论案情的时候,周浩的妈妈王淑红在一边小声地对本报记者说。

  “在你来我们家之前,我们一直躲着记者。”王淑红说,她准备打官司,怕被记者采访后县里有人来找她,将来官司不好打。

  9月初的时候周浩去西京医院第二次查血,当时有多家媒体的记者在采访,别的人家都争先恐后地把化验单拿给记者看,王淑红却把孩子拉到一边。当有记者问她孩子是不是血铅超标时,王淑红连忙说“我们是看其他病的。”

  本报关于周浩的第一次报道出来后,有别的记者找上门,王淑红把孩子藏了起来,什么都不说。9日本报记者上门,王淑红的直觉就是记者跟孩子有缘,才把过去发生的事说了出来。“现在每天上门的记者可多啦。没想到你采访后,会有律师来帮我们。我们碰上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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